第2版
违规推介非公司金融产品!中银证券一营业部经纪人被出具警示函,大股东频频出手 以实际行动坚定支持万科,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和《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郭清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告显示,郭清平在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新赣州大道证券营业部担任经纪人期间,超出公司授权的执业范围,向他人推介非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信息及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信息。。
责编: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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