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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银行被罚163.8万元: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等,新标准出台!首次明确“全固态电池”判定标准 业内人士:可有效避免概念炒作, 范某春,时任乌海银行分行康巴什支行副行长,因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被罚款人民币1.2万元。 张某柱,时任乌海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因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被罚款人民币1.2万元。 吉某林,乌海银行首席风险官,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人民币2.8万元。。
责编:许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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