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房天下
海越能源(600387)投资者索赔案再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 案涉期间,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持有海越能源19.21%的股份,高鑫金控持有汇能鑫100%的股份。汇能鑫仅是高鑫金控用于管理控制海越能源的持股平台,相关事务由高鑫金控管控,在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行政管理、办公场所等方面无独立性。案涉期间高鑫金控实际管控海越能源,是海越能源控股股东。 1、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5年4月16日,海越能源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责编: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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