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房天下
东方时尚2(603377)被立案调查,股民索赔可期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之前,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已就东方时尚2021年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3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行政处罚。2023年12月28日,东方时尚发布《关于收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2024年12月20日,东方时尚发布《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对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2025年1月1日,东方时尚发布《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5年3月22日,东方时尚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故本次立案告知书显然很可能是针对另一个事项。 2025年5月31日,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责编:丁一
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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